偃师市法院加强四项建设提升执行效力

  发布时间:2015-12-24 08:48:12


    近年来,偃师市法院不断加强四项建设,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一是加强执行组织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增强执行联动机制的组织领导,进而为“执行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执行机制建设。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全力以赴的“大执行格局”。建立专家研讨机制。对一些执行难、难执行的案件,适时提交专家组研讨。穷尽执行手段,必要时依法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树立法律权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进一步督促执行,并实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执行网络建设。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加的执行网络,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点,快速有效开展好执行工作。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实现从源头抓起,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执行中,善于执行,敢于执行,同时创新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严格依法履行好职责,努力做到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截止目前,该院执结案件572件,标的达1.2亿元,实际执结率为56%,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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