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界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省高院指导,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以下涉民生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拟将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单位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对其予以信用惩戒。二是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乘坐飞机、高铁、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三是对登报曝光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upload/file/20151229/20151229180818_60690.xls
/upload/file/20151229/20151229180850_7158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