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获调解 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6-01-08 18:51:53


    近日,洛阳中院民四庭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给合议庭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洛阳某金属结构公司起诉某建筑安装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及经济损失共计300万元,一审判决建筑安装公司向金属结构公司支付工程款170余万元,建筑安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由王洪涛、王鑫杰、邢蕾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核实工程量及价款,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建筑安装公司向某金属结构公司一次性支付工程款50万元,纠纷一次性解决。案件成功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苏晓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