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向34名农民工先行垫付工资

  发布时间:2016-01-21 18:37:06



    1月21日,汝阳县法院先行垫付20780元执行款,分发到申请强制执行的34名农民工手中。

    任某某等34名农民工在被申请人陈某的工地上打工,分别被欠下170元到4800元不等的工资,34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使农民工在春节前夕拿到工资,置办过节物资。汝阳县法院启动“涉农案件快速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因被执行人短期内难以履行执行款,汝阳县法院就动用小额执行案件先行垫付基金,先行向34名农民工垫付工资。目前,被申请人已向法院拟定还款计划,将分期把先行垫付款项缴于法院。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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