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浅显认识

  发布时间:2016-02-18 08:59:45


    作为一名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由于初涉此域,难免存在诸多纰漏和不足。但根据近一年多的摸索践履,深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铺就。现将几点浅显认识晾晒如下:

    一、做好自己是抓早抓好的前提和基础。常言“正人先正己”。“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置身于冗长繁杂的事物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与错误,而纪检监察工作恰恰是“生存”于自我和他人,或说是“夹杂”于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之中。如此,自身形象问题理所当然地摆在了“议事日程”。率先尽早,从小事做起,塑造良好的个体风貌,才能随时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的日常监督,为做好“主业”奠定基础。

    二、公心在握是演绎主旨的必备和条件。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既复杂又晦涩、既正气又惹人的苦差事。因此,秉持一颗纯净无邪的公心,操守一种正直向上的气节,则格外重要和必不可缺。法院也是一个“小社会”,讲法的地方亦自然充满人情味。但事业要求我们始终必须牢记: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挺纪法前和团结同志的“夹缝”间,首先需考量的是,如何教育并引领同志不至于在正常有序的轨道上走向歧境,乃至滑入深渊。

    三、建立沟通是相互尊重的源泉和信度。法院的工作千头万绪,法院的前景美丽如画,法院的荣誉和成就,全靠大家戮力合作方能顺利而有效地完成。每一名干警也称得上是“无数金子在闪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不能整天老板着脸行事,或甚而居高临下地训斥责问,这样都会构成两者之间的“鸿沟”愈来愈难融合;“当务之急”应思考如何与之建立一种长效的正常和谐、相互理解的工作关系,使彼此的接触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和“交火”。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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