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法院系统1集体1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发布时间:2016-03-07 16:27:35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河南省法院系统10个集体、15名个人分别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孟津县法院小浪底法庭、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郏文慧分获此殊荣。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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