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开展审判监督、行政审判、国家赔偿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6-03-28 09:07:25


    3月23至25日,全市法院审判监督、行政审判、国家赔偿业务培训在宜阳县委党校进行,省高院赔偿办主任荆伟、审监庭副庭长吕达莅临授课、中院老干部处处长张艳红分别就国家赔偿相关问题、发还改判案件原因分析研判和行政审判实务进行了授课。全市法院相关业务部门法官共87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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