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在新安县法院办公楼前,一串长长的鞭炮引燃,顿时炮声隆隆,红光闪耀,伊川县某安装工程队代表田某将书写着:“明镜高悬,执法为民”、“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两面锦旗,送给新安县法院院长毛迎春和铁门法庭庭长。
“感谢法院多方协调,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80万工程款已经到帐。今天来给咱法院送来锦旗,除了表达我们全体安装工程队员的感激之情,还祝愿咱法院的工作能越做越好,让更多的群众受益!“田某握着毛迎春的手激动地说。
2008年4月,伊川县某安装工程队和洛阳新安县某公司签订设备安装合同。合同签订后,安装工程队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但因经济下行等因素困扰,拖欠的190万元工程款一直未能及时兑付,引发诉讼。
新安法院受理案件后,为达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院党组书记、院长毛迎春到企业走访、调研,今年2月5日,在院长和法庭的多方协调下,促成双方达成在三个月内分期付清190万元工程款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