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法院四举措服务大局

  发布时间:2016-03-29 10:11:40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服务职能,延伸服务领域,确保司法工作始终与大局工作“同心、同力、同步”,着力做好四举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面对面沟通,做好“调解举措”。瀍河法院为缓解审判压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一些涉及赡养、抚养、继承等类型的民生案件均以诉前调解结案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开通“绿色通道”,要求办案法官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对立情绪,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坚持能动司法,采取上门办案与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等联动机制,努力开创“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的执法办案新局面。

心连心服务,做好“速裁举措”。瀍河法院结合实际,为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搭建平台,在认真总结以往的审判工作经验基础上,考虑到立案庭是与群众打交道“第一窗口”,院党组将小额速裁工作设在立案庭,并专门安排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小额速裁”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程序高效、便民的特点,设立速裁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开庭方式、简化庭审程序、引导当庭履行。

实践与宣传并举,做好“宣传举措”。瀍河法院在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挥好“导向”、“喉舌”、“参谋”、“桥梁”作用,积极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全方位保障。积极创新新闻宣传工作方式,主动搭建新闻宣传、司法公开主平台,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审判与公开同步,做好“公开举措”。瀍河法院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由审管办对审判过程实时全程预警、案件跟踪、办案周期,重点强化立案、排期、分案、送达等重要环节进行监控,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督办。实行一案一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以“法院开放日”活动为契机,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参观立案大厅、法庭、文化长廊及各个办公场所,让群众切身了解到法院的各项工作职能,知晓申请立案、执行的程序,促进案件审判执行公开、公正。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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