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2名客运驾驶员超载获刑

  发布时间:2016-03-29 10:20:26


3月28日,宜阳县两名客运驾驶员将在看守所度过拘役一个月的刑期,这两名驾驶员均是因严重超载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并同时被处罚金10000元和5000元。

1月8日下午,周某、彭某分别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运营旅客,严重超员,被执勤民警查获时,一车核载35人,实载69人;一车核载30人,实载58人。二人当即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3月28日,宜阳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周某、彭某在从事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二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据悉,这是自去年11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和“醉驾入刑”一样纳入危险驾驶罪范围后,宜阳县因超载被追究刑责的首案。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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