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两种情形“一律开除”

  发布时间:2016-04-08 18:04:14



    4月8日上午,洛阳中院院长曲海滨在全市法院执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强调:凡收受当事人钱财的一律开除,凡违法超标的查封的一律开除。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执行队伍能力素质,切实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努力解决执行队伍“散、软、乱、腐”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乱执行、不执行等突出问题,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执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活动分为动员和学习教育、查摆剖析以及整改和建章立制等三个阶段,重点查摆整顿执行队伍“不严不实”和执行工作中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不规范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执行队伍。

    会上,中院执行局局长李烽宣读了活动方案,中院纪检组组长东维青从纪检监察、反腐败方面对专项活动和执行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和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政治部主任刘向阳主持。

    曲海滨指出,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消极执行、不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依然突出,执行领域的徇私枉法、权力寻租等贪腐现象还未杜绝,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需要穷尽一切办法严格规范、全面提升,把执行队伍建设好,把法院工作开展好。

    他强调,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客观对待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增强开展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把握重点,从严格规范用权、强化纪律措施、推进执行改革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成效;要严明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担责,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正当好敢管敢严的“关键少数”,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为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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