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0-04-26 14:56:53


    2010年4月22日,经宜阳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宜阳县人民法院任命了29名人民陪审员,该院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受到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宜阳县法院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首先,根据案件数量,宜阳县法院拟选任人民陪审员29名,名额报中级法院审核后又报县人大常委会确定;其次,认真分析研究历年来案件类型的构成情况,将29个名额分配到案件涉及相对较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单位,由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按照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择优推选;同时,在县电视台发布、县城主要活动场所张贴选任公告,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社会各界有志于人民陪审工作的人士踊跃报名。最后,认真审查各单位推选人员及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审核,由县人大任免科、法工委主要领导牵头分组拟任命人员进行考核后,由院长赵耀武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任命的29名人民陪审员中男18人,女11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3人,法律专业11人、经济管理专业5人,其他专业13人。多为村组干部或乡镇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较高的群众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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