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演讲稿

构筑职业道德,打造法律之剑

  发布时间:2009-05-20 09:59:01


    职业道德,看似很抽象,实际上却很具体;听起来很遥远,却无处不在我们的生活里。请允许我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五年前,我省上蔡县农民刘华东年仅三岁的儿子毛毛,不慎被开水烫伤,心急如焚的刘华东赶紧将儿子送往附近医院。没想到,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院,却因他无钱交纳医药费而冰冷地拒绝了。然后是第二家、第三家......连续跑了五家医院,却没有一家肯接收孩子。由于延误了治疗时间,毛毛含恨离开了人世!当毛毛那无辜的冤魂在天国里孤独徘徊的时候,当刘华东夫妇精神几近崩溃、痛不欲生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难道——道德的太阳真的沉沦了吗?是啊,我们不敢想象,医生不讲医德,教师不讲师德,官员不讲官德,学者不讲学术道德......那样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

    一位哲人说过:“我们必须开花,道德就是灿烂的人生之花”。每个人都在社会上从事着不同的职业,自然,就要遵守职业道德。它,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是一个单位兴旺发达的动力,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根基!

    道德与法律如同车轮之两翼,相辅相成。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时代的良心,是支撑社会的柱石,自然,更应该恪守职业道德,弘扬法的精神,维护法律尊严。一身正气的包拯,刚正不阿的海瑞,宁折不弯的董宣......这些名垂青史的护法英雄,正是在高尚职业道德驱使下,不徇私情,秉公断案,维护了法律尊严,从而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敬仰。他们的人格力量和道德精神,成为我们新时代法官效法的楷模。

    但在特权思想死灰复燃,个人主义甚嚣尘上,各种诱惑纷至沓来的今天,做一名正直高尚,无私无畏的法官何等不易!生活中,不是有些法官因为道德失衡,导致法律天平倾斜,最终堕落成人民的罪人吗?不是有些法官廉耻丧尽,蝇营狗苟,不仅蒙蔽了法律的光辉,而且也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良知吗?生活留下了永远的耻辱,但,也铸造了永远的辉煌。有泥沙,就有金子;有瓦砾,就有珠玉。在法官队伍中同样活跃着许许多多平凡而高尚的人们!他们头顶湛湛青天,身后是无数双眼睛的企盼;他们肩负着公平正义的重托,履行着激浊扬清的职责,为我们的生活注入着崇高和纯净,演绎着朴实、动人的风景。我们廛河法院的法官们就是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一位头发零乱,满脸血污的妇女,敲开了审判员崔孝珍的家门。原来是小崔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被告系劳改释放人员,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女方。在原告起诉后,更是破罐子破摔,扬言要和女方一起——同归于尽!看到眼前这位和自己年龄相仿,却遭遇不幸的姐妹,小崔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滋味。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小崔就让这位当事人在家中住下了。第二天一早,她就找到男方,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之后,又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这起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事后,他的爱人说:“你当初留女方在咱家住,就不想想后果,万一出了事,你怎么办?”而小崔则平静地说:“当事人找到我,就是对咱的信任!对当事人负责,这是我的职责……”多么朴实、简单的话语啊,而它却蕴含着一名法官可敬的职业道德!

    像崔孝珍这样,一心为民,爱岗敬业的法官,还有很多——有奔赴千里、三下登封,亲自为受害人送去巨额执行款的何金太院长;有秉公执法、六亲不认,亲自签发拘留决定书,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亲表兄拘留的蔡铁栓副院长;有为了工作顾不得休息,累倒在家中的刘青法官……一件件,一桩桩,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正是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法官精神的内涵!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实践性、自律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求我们每个人不仅坐而论道,还须起而前行,只有行得春风才能换回秋雨!可喜的是,2009年我院被洛阳市总工会评为“洛阳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洛阳市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一家 。让我们把对人民的爱融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把对法律的忠诚体现在工作的一言一行;调查时一丝不苟、明查秋毫;断案时不偏不倚、公正无私。为天地申张正义,将邪恶铲除人间。为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的温暖,将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这不仅仅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职责!

    朋友们,让我们把心埋在土地里,让道德之花在土地的心上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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