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把深入开展向陈海发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干警们表示:陈海发同志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也为我们党员干警做人做事树立了标杆。我们要认真对照陈海发同志的先进事迹,衡量自己、检视自己、鞭策自己,努力树立共产党员、模范法官形象,为创建一流法院、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不懈奋斗。
陈海发同志生前系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人民法院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2015年12月21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59岁。陈海发同志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工作,忠诚敬业、作风扎实、任劳任怨、开拓创新、鞠躬尽瘁,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事业特别是新媒体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新时期忠诚敬业、敢于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是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图为诉讼服务中心支部集体学习陈海发同志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