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院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大会

  发布时间:2016-05-30 10:18:31



    5月24日,偃师市法院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大会,73名被执行人参加会议,40余名被执行人作出了履行执行款计划。

    偃师市法院执行局长石宗平组织与会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有关精神,敦促被执行人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偃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抒传达了省高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文件精神,强调了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对那些接到通知但未按时到会的或者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我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全面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并决定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通过西亳新讯、偃师电视台以及火车站、丹尼斯LED大荧屏上滚动播出老赖信息及附带老赖照片,让老赖颜面扫地,无地自容。他强调,对于规避执行的行为,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最后,他再次敦促与会的被执行人要算清“十本帐”,以免受到全面信用惩戒和失去自由时追悔莫及。

      会后,与会的被执行人积极与法院执行局人员沟通,协商如何履行案件执行款,按要求制定了还款计划。

      偃师市法院召开此次大会,旨在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加快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有效震慑,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举措,既全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切实维护了法律威严,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和金融系统领导的好评,达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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