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和谐司法为理念,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方便群众诉讼。
创建立案“文明窗口”,方便群众诉讼。出台《宜阳县人民法院立案“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立案庭的职能、硬件设施、人员要求、便民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并严格落实,积极打造文明窗口。实行挂牌上岗、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设置立案绿色通道、便民制度、“院长信箱”、专家咨询窗口;实行假日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远程立案等便民措施。
进一步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制定出台《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规定》,对司法建议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总结,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在接受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的同时,通过致函建议、上门交流、回访座谈等形式,促进司法建议的落实,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法官驻村法律帮扶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法官驻村法律帮扶工作的意见》,在全县17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一个民事纠纷较多、治安比较差的村庄作为试点进行法官驻村帮扶,全院十七个部门每个部门负责一个联系点,每月派出人员到所包工作站驻站工作至少2次,联系领导每月到驻村工作站工作不少于1次。驻村法官通过走访农户、接访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解决纠纷、指导基层民调等活动,努力使所驻村实现“少纠纷、零诉讼、村和谐”的良好局面。
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解答群众来信来访。每周一到周五定期按照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纪检监察等工作分工,由各主管院领导分口到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并将将接待领导、时间、地点在院门口公开栏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来访。对群众来访,逐件进行登记,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