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深夜,看到张午镇茶沟村胡某等18农户在一份份撤诉书上签字,宜阳县法院法官陈向丽、张春龙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是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4年前,洛阳市某农林科技公司与茶沟村胡某等18户村民签订承包土地合同,由该公司承包18户村民的千亩山丘土地经营。之后,该公司在此成立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入大量资金,绿化、种植核桃、桃子,养殖土鸡等,目前即将进入收获季节。但村民却因迟迟收不到土地承包款,把该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宜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陈向丽法官认真查阅案情后,考虑到一方是承包土地的农户,一方是积极回乡创业,投入巨大还未见收益的商家,为充分照顾双方利益,她利用假日休息时间,来到近百里外的茶沟村,先后到涉案山地、部分农户、田间地头,查看了解情况。
时值农忙时节,她决定等到农户们收工回来,再行处理。原来,被告信守诺言,承包金已按时交纳, 18农户没有见到承包金,问题出在中间人身上。
傍晚,陈向丽法官把双方叫到一起,经过认真细致调解,直到夜里11点多钟,被告同意再筹一笔钱,还清农户的土地承包金,18户原告表示相信被告的诚信,撤回了对该公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