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汝阳县法院、宜阳县法院人民陪审团人员全部选任到位,特殊成员分库的组建工作圆满完成。
为贯彻省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及市中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汝阳县法院、宜阳县法院分别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汝阳县法院在全县十四个乡镇,216个行政村,从乡村干部、农民工、致富能手、工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教师、义务人员、科研技术人员等九类人员中,按每类人员不低于100人要求选任合格的陪审团成员,汝阳县法院人民陪审团共计1016名人员的特殊成员库组建完成。
宜阳县法院自4月中旬以来,由副院长带队深入全县十七个乡镇及县直单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个体工商户等行业,广泛宣传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具体实施办法,在全县十七个乡镇、387个行政村、15个县直单位,从乡村干部、农民工、致富能手、工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教师、义务人员、科研技术人员等九类人员中,按每类人员不低于100人要求选任合格的陪审团成员,共选任人民陪审团成员925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323人,占总人数的35%。宜阳县法院选任的925名人民陪审团成员的各种资料已按中级法院的要求分类整理收录入库,近期将向每个陪审团成员发出聘任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