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合议庭新闻发布会,通报家事审判工作改革情况。民四庭庭长李庆刚、家事审判合议庭审判长杨利云、审判员王芳芳出席发布会。
杨利云通报了家事审判改革相关情况。杨利云介绍到,为了能让家事审判合议庭在案件处理中更加专业化,家事审判合议庭选取法官的标准是已婚且有相应社会阅历、生活经验和耐心,具备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审判经验,不仅公正无私,还能熟悉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他们能更好地从社会、心理、情感甚至人格精神等多领域入手,妥善解决家事矛盾纠纷,稳固家庭,修复亲属间情感。同时,家事审判合议庭还设有调解室,从退休法官、检察官和妇联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群体中,选聘特约家事调解员,对家事纠纷进行评估和调解。目前家事审判合议庭受案范围暂定为:婚姻纠纷类案件,涵盖离婚纠纷、以婚姻为基础的财产纠纷、“扶养、抚养、赡养”纠纷、亲子纠纷、收养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等。
洛阳中院在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同时,还选取西工区法院和伊川县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基层法院试点,其他基层法院也结合自身情况,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进行大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