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十提倡”“十杜绝”整顿机关作风

  发布时间:2010-05-07 09:17:15


    按照孟津县委在全县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孟津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十提倡、十杜绝”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

    提倡勤奋学习,杜绝不思进取;提倡学以致用,杜绝学而不用;提倡严守纪律,杜绝自由散漫;提倡优质服务,杜绝官僚主义;提倡开拓进取,杜绝因循守旧;提倡踏实肯干,杜绝作风浮漂;提倡勤政为民,杜绝消极应付;提倡勇于负责,杜绝推诿扯皮;提倡秉公办案,杜绝徇私枉法;提倡文明司法,杜绝作风粗暴。

    该院通过采取“十提倡、十杜绝”措施,着力解决法官队伍在学风、作风、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司法保民的观念深入人心,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巩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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