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自8月10日起受理案件以来,首批6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这6起案件的当事人之间矛盾大,积怨深,情绪对立。二审中,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根据家事案件当事人有着血缘关系和亲情关系这一特点,办理案件时注重程序的弹性和法庭用语的柔性,在充分释法明理的基础上,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深入调查家庭内部矛盾的起因和症结,用真诚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引导帮助当事人用中华民族的传统和美德处理家庭关系,从而逐步化解矛盾。其中,4起婚姻纠纷和解并执行完毕,2起赡养纠纷由父子反目、姐弟反目、母女反目到相拥而泣、牵手回家。6起案件的妥善处理受到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表示,案件办理中对于婚姻纠纷案件的处理,在适当的时机,为当事人创造理性面对彼此、真诚沟通的空间和时间,对婚姻纠纷的处理有很大的帮助。对赡养案件处理,要着重教育和引导当事人传承“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逐步梳理和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达到团结互助、孝老爱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