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车祸造成一级伤残、今后全部依赖他人护理生活的宜阳县韩城镇仁厚村居民尚某委托代理人尚某某,向当地法院自诉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李某阳构成拒执罪,获宜阳县法院受理。据悉这是宜阳县首例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自诉案。
尚某是在去年1月李某阳驾驶小型客车导致的车祸中致残的,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阳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12万元和李某阳先期支付的5万多元外,另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7万多元。但在车祸发生之后,李某阳将肇事小客车过户到了他人名下,并外出打工,法院判决赔偿后,直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虽被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为由拘留15日,仍不肯向尚某支付分文。执行部门向宜阳警方提出移送李某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被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为由,不予立案。
躺在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尚某求告无门,遂决定向宜阳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希望追究李某阳的拒执罪责任,尽快讨回自己的损失。
截至目前,刑事自诉被告人李某阳已被宜阳法院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