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加强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6-11-21 17:24:24



    为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汝阳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了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一是与审判执行相结合。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三年来组织典型案例大讨论2次,排查长期未结案件23件,评查庭审29案次,评查卷宗1335册,对89起案件的程序和实体进行了全面评查。活动结束后,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将裁判文书、庭审、卷宗质量评查常态化,定期召开审判业务部门培训会,深入剖析共性问题,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司法公开成效。

    二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先后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到汝阳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汝阳县廉政教育警示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创办廉政夜校、清风茶社和廉政公务灶,充分利用廉政夜校、清风茶社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使廉政教育活动有声有色。组织干警近亲属撰写亲情寄语,引导干警依法、廉洁、慎重、公正用权。建立廉政教育基地,通过5个专题22个板块,图文并茂地展示古今廉政思想和典型案例,既能满足法院干警廉政教育需要,也可成为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阵地。

    三是与司法为民相结合。从2011年3月份开始,汝阳法院就将全院干警分派到全县216个行政村,调处矛盾纠纷,老百姓亲切的称他们为“法官村长”。除此之外,针对标的额2000元以下的执行案件,推出集约垫付执行制度。三年来,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5.2万元,对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5.9716万元。2016年初建立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成立的矛盾调解中心,现已调处案件89起。

    四是与司法改革相结合。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员额法官选任,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制度,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以联系业务庭室的方式担任审判长亲自承办案件。近三年,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承办案件417件。探索分段集约执行的新措施,将执行工作分为执行准备、执行实施、裁决处置三个阶段,并明确各处环节的办案期限。通过分段执行改革,平均结案时间从以前的143.6天缩短到现在的94.1天,办案周期缩短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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