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规范庭审秩序。
一是严格选取开庭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庭。在选取开庭时间时,要细致、人性化,尽量避免与节假日、星期天时间交叉。
二是在开庭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宣布法庭纪律,严禁为节省审判时间而将审判程序“弃头舍尾”。
三是要对庭审合议庭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力避主审人员“一人独审”,其它审判员“陪而不审”。
四是要树立法官良好庭审形象。庭审时审判人员要着装统一整齐,严禁用语粗俗,严禁庭审时坐姿不端、接打电话、打瞌睡现象出现。
五是在庭审中,审判人员要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严禁含带个人情绪,确保文明审判,营造良好庭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