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军事行动 两兄弟“摊上大事儿了”

  发布时间:2016-12-26 10:33:02


    部队进行军事训练,两兄弟闯入训练基地,并将士兵打伤,结果“摊上大事儿了”。近日,孟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阻碍军事行动犯罪案件,被告人周某甲、周某乙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19日下午16时,驻孟某部队进行河上军事训练时,周某甲、周某乙以阻碍其捞鱼为由,对该部队士兵进行围攻、谩骂,周某甲持刀将士兵咸某捅伤,周某乙用木棍将士兵马某头部打伤,造成了后续军事训练无法正常进行,严重阻碍了部队的军事行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甲、周某已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了阻碍军事行动罪,且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甲、周某乙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涉军维权工作力度,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军人及军属解疑答惑。今年以来审执结涉军维权案件 12 起,有效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军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受到驻孟部队官兵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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