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到宜阳法院交流座谈

  发布时间:2017-01-13 14:44:54



    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副院长王玲率考察组一行12人到宜阳县法院就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交流座谈。洛阳中院研究室主任谷春峰,宜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朝阳,党组成员、副院长武辽聘,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龙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考察组一行参观了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警示教育室和院史荣誉室。在诉调对接中心,考察组详细了解了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概况、工作流程和人员情况。

    座谈会上,谷春峰介绍了洛阳市两级法院的司法改革情况,洛阳中院审管办祁静介绍了配套司法改革的审判绩效考核具体方法和内容,冯朝阳详细介绍了宜阳县法院工作概况和司法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双方围绕审判执行团队设置、入额法官权利分配、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临河区法院王玲副院长表示,此次交流学习收获很大,不虚此行,尤其在审判团队组建、审判绩效考核等方面开拓了工作思路,临河区法院将结合洛阳中院、宜阳县法院的工作经验和该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相关方案,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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