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快速反应扣押老赖八辆车

  发布时间:2017-02-14 14:58:14


    “老赖车辆正在县城杜康大道,你们快来扣车吧!”2017年2月12日19时27分。汝阳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后,快速到院内集合,准备对老赖车辆实施扣押。

    汝阳县法院(2015)汝民初字第45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与被执行人汝阳县某歌厅、汝阳县某广告有限公司、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分别向三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三被执行人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义务,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汝阳县某广告有限公司名下的十台厢式货车,本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将查封的十台厢式货车交付本院,但被执行人拒绝交付,也不提供车辆下落。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正在县城杜康大道做宣传时立即向执行局举报线索,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执行干警最终将将正在县城杜康大道做宣传的八台厢式货车围堵住,成功扣押老赖八辆车。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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