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波只为民 十年积案一朝解

  发布时间:2017-02-22 08:45:01


    2月20日,寒风依旧凛冽,但是申请人闫某却从洛阳市区驱车百里赶到洛宁法院领取执行款,并亲手将一面书写着“惩恶扬善办案神速 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这是申请人闫某对洛宁法院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天气寒冷,申请人闫某的心里却倍感温暖,激动的说到:“整整十年了,我的钱终于算是要回来啦!”

    案情回放

    2005年9月至10月间,被执行人焦某以筹建某酒店为名陆续从申请人闫某处借走5万元现金,双方约定2006年3月29日前还款,但是到期后被执行人闫某未履行约定,期间申请人多次讨要,但是被执行人总以各种借口推脱,拒绝还款。

    拒绝履行

    2006年7月5日,申请人闫某向洛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焦某给付5万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同年,11月,洛宁法院判令被执行人焦某给付申请人5万元借款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221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焦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立案

    2007年5月,申请人闫某申请立案执行,法院依法查封焦某一处房产,但此房产已被焦某抵押给洛宁县农业银行,导致此房产无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被执行人焦某从此踏上长达十年之久的逃避执行之路。

    执行和解

    2016年11月24日,法院执行干警辗转洛阳、郑州等地,终找到焦某,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焦某分期偿还欠款,但是到期后焦某仍不履行。

    依法拘留

    2017年,春节“春雷行动”期间,执行干警听闻被执行人焦某返乡过年,多次前往焦某家中,但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2月13日,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喜欢凑热闹,爱看下象棋,便在村口棋牌点蹲点守候,终将逃避执行达十年之久的“老赖”焦某依法拘留,迫于压力焦某亲属将连本带息共计8.55万元欠款打到法院账户,20日下午申请人闫某领到欠款,至此本案结束。

    该起搁置十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的执行完毕,不仅是洛宁法院“春雷”专项执行活动中的重要成果,也体现了洛宁法院执行干警能执行、敢执行、善执行的工作作风,为下一步的工作展开打下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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