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上午,洛宁法院执行干警顶风冒雪再次行动,前往城关镇、回族镇、城郊乡寻找被执行人。
迎着凛冽的寒风,执行干警敲开被执行人李某的家门,正好堵住将要出门的李某,执行干警说明来意是为了其母张某申请执行赡养费纠纷一案,李某告诉执行干警之所以不给付赡养费是因为在其结婚分家时,母亲张某没有尽到应尽责任,自己分得的家产较少。
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起了李某的思想工作,举例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等故事,告诉其动物尚且知道感恩,何况人呢,李某自感羞愧难当,当场从家中取出900元赡养费,和执行干警一同前往母亲张某住处,李某向其母道歉认错,并表示以后会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执行干警离走之际,申请人张某一再表示感谢:“谢谢法院,谢谢党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