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偃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2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并颁发任命书。这标志着偃师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选工作圆满结束。加上去年增选的20名,该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40名,为推进司法民主公开,增强办案效果奠定了基础。
认真汇报,及时启动。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通知精神,该院今年3月向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就人民陪审员改选工作进行专题汇报,经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将名额确定为20名。
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在偃师市电视台刊登选任公告,发放宣传页4000份,公布两部报名电话全天候接受报名,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共有28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
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法院、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28人进行考察。考察组深入到报名者所在地和所在单位与其一一见面,了解情况,综合年龄、经历、专长等因素,最终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科学管理,发挥效果。认真组织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规定》,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类型、程序及要求。制定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陪审员管理部门和业务庭的职责、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奖励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召集40名人民陪审员举行座谈会,就参审、阅卷、评议、参与调解等交换意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今年前5个月,该院审结各类案件686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264件,参审率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