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我国历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然而,如今社会上不愿赡养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夕阳无限好,可怜近黄昏”,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赡养纠纷案让人倍感心酸。
家住新安县曹村乡石板岭村的王淑英(化名)老人现年77岁,膝下有四个子女,均已成家立户。老人没有经济来源,平时都靠子女帮扶照料,谁知2015年王老太被查出患有直肠恶性肿瘤入院治疗。老人的病引发了子女间的矛盾:治疗费怎么出?谁来伺候的老母亲?怎么伺候?站在医院走廊的四个人争吵得面红耳赤也没能得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刚开始四个兄妹还相安无事,时间久了免不了相互埋怨,老三为什么不出钱?老大为什么不来照看?渐渐地四人开始相互推诿,没钱没时间各种借口接踵而至。
最后倒霉的还是王老太,无奈之下,王老太将四名子女告上了法庭。经新安县人民法院判决:一、四名被告每人每月向老人支付生活费250元;二、四名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各支付老人医疗费4064元,如老人以后生病住院,其在住院期间由四名被告轮流护理,住院费各负担25%。
判决生效后其儿子王东(化名)仍拒不支付法院已生效判决的赡养费,老人只好向新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此后,多次到王东家中做工作,希望他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其无视法律,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2016年6月7日,新安县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对其依法进行拘留。王东被拘留后仍无悔意,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多次登门走访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地向其讲法析理,教育和引导王东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应尽赡养义务。王东看到执行法官为了劝和不辞辛苦,终于被感动了,说道:“小时候家里兄弟姐妹多,我是老大,我总觉父母更偏爱弟弟妹妹多一些,心里总有心结,现在想来父母将我们抚养成人也吃了不少苦”。
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王东当面向两位老人认错,表示以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弥补之前的过错。并拿出了今年一年的赡养费,承诺以后按时给父母赡养费。
看到儿子如此诚恳地认错,王老太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意松开“谢谢法官,你们真是好人啊……”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看着他们一家人解开了心结达成和解,执行法官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