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小雅.小旻》里有句话叫“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说的是曾子教育学生要立身行道,心存敬畏。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人却倒行逆施,在错误的道路上仍阔步大胆前行,俨若不撞南墙不回头之势。然而,随着法治社会的逐渐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人心,这些不讲诚信、老干缺德之事的人,社会不能容忍,法律不能答应。
面对曾经在有难时帮助过自己的人,一些人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借了钱不还反而高高在上,更有甚者,把财产转移或隐藏,自己却进行着高消费,逍遥于法外,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这样的现象离经叛道。以前也许躲过一时,现在时代不同,一张大大的法网正全面铺开,足以让“老赖”们颤抖了!
在全县“百日执行会战”动员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小琳指出,破解执行难是一项民生工程,不能让法院单打独斗,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坚决打击“老赖”,让“老赖”无地自容,无计可施,无处可逃!
声不在高,用心则灵。话既出口,落地生根。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各司其职,全县镇村齐上阵,大街小巷,悬挂横幅、各镇各村,张贴公告;电视报纸轮番报道...一股强势的执行风暴正席卷而来。
“110”抓“老赖”、父代子偿、积案多年一朝解...活动伊始,捷报频传,短短15天,56起案件顺利执结,成效显著。
试想“老赖”日不敢现身,夜不能安眠,“赖”名声撒了一地,大头贴被公布在电视台、广场屏幕,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贷款、办理信用卡、限制办理工商登记、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更恶劣的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生活处处受限,当“老赖”成本实在太高。
希望“老赖”们看到以下两起主动履行的案例后,多多“学习借鉴”!
儿替父主动履行 3起案件顺利执结
被告刘某曾是一名包工头,2009年6月,原告王某、赵某、梁某同时受雇于刘某在吉利区某村为人建房,工程完工后,刘某拿着承包费逃之夭夭,共拖欠王某、赵某、梁某三人工资13662元,无奈三人将其告至法院。本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三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刘某却玩起“躲猫猫”游戏,长期外出不归。
近日,被告刘某的儿子刘某某找到法院主动来履行判决义务,缴完费用后,儿子刘某某长叹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父亲虽然未履行义务,但是咱是大学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这种犯法和丢信誉的事儿不能干”!
婚嫁不成还耍赖 父替女还彩礼钱
2012年12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在婚约期间,原告张某给予被告徐某彩礼费11000元用于购买婚戒、项链等,后原告张某多次与被告徐某商量结婚登记之事,并要求为其买辆轿车,其他财物还需男方支付女方三四万元,而被告徐某迟迟不同意婚姻登记之事,遂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双方各执一词,对于彩礼金额上大有出入,经本院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双方谈恋爱期间原告给付被告的现金、财物被告徐某应当依法予以返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查明的事实,法院判决被告徐某返还原告现金3500元及两轮摩托车一辆。
案件到此应该就结束了,可是判决之后,被告徐某非但不履行判决义务,还钱之事只字不提,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随着“百日执行会战”的深入开展,被告徐某父亲看到村里悬挂的宣传横幅和电视台的相关报道,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义务,案件执结。
在此,奉劝“老赖”们,实迷途其未远,与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真不如痛痛快快主动履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