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硬起手腕 向“官赖”开刀

  发布时间:2017-03-24 11:58:11


    多年来,法院系统在执行涉及公职人员案子的过程中大伤脑筋。这不仅有损政府形象,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在3月22日,召开的汝阳县法院关于开展整顿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促进会上,发布了“公职人员涉案执行白皮书“,剑指“官赖”。刚发布的第二天,一名“官赖”就被拘留了。

    李某是汝阳县一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2016年2月29日,李某以筹建建材厂急需资金为由,向朱某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向朱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朱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将李某告上汝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朱某胜诉,但自判决生效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李某未曾归还过一分钱,所以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李某,要求他到法院配合执行,但李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并坚称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但经法院调查,李某每年的工资收入有几万元,而他向法院申报的年工资收入仅为5000元,属于虚假申报个人财产。鉴于此情况,3月22日,法官将李某传唤至法院并决定对他进行司法拘留。执行法官当场向李某宣读并送达了拘留决定书,随后法警给李某戴上手铐,并对其随身携带的背包进行搜查,发现其小包里有大量现金及信用卡。但李某仍谎称小包及现金属于同行而来的表哥,与自己无关,其表哥亦附和说是自己的小包,但法官指出,如经核实该物品不属于其本人将依法追究其妨碍法院执行的责任。其表哥见此情况马上坦白说不是自己的。李某最后也承认小包及现金是自己的物品。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面前,李某最终承诺在4月底前先偿还部分款项给朱某。

    李某身为公职人员,本应做到诚信为本,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但他却虚假申报个人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最终也只能咎由自取、自食苦果,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王博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