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瀍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多日蹲点,于成功扣押到一被执行人名下的小轿车,为震慑“老赖”,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没想到法院的办事效率如此高,这么快就扣回来了一辆车,看来我的借款有希望了!”申请人李某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多次要求张某偿还借款,但张某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此后,李某无奈起诉至洛阳瀍河区法院,法院于2017年1月11日判决张某归还李某人民币15219347元(利息另外计算)。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不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瀍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等文书,但张某以拒不出面躲避法院执行。承办法官仍不放弃,通过多种渠道调查并掌握了张某还拥有一辆丰田巡洋舰牌小轿车停在河南百通废旧车回收某公司院内的线索。经过多日的蹲点,3月23日,一举截获了该车辆,并成功将车辆扣押至瀍河法院执行局。
该案的成功执行是瀍河区法院依法用活、用足执行措施,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今后瀍河法院执行法官将继续迎难而上,将“骨头案”办成“民心案”,在破解“执行难”道路上加速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