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在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被执行人张某与法院执行干警玩了近一年的“躲猫猫”游戏后,终于冷静的坐下来,态度诚恳的和执行干警说准备怎么履行法律义务的正事。
被告张某与原告郭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5月25日在高新区法院达成民事调解,偿还原告郭某人民币120万元并约定2016年6月底前支付完毕。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张某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从此被执行人张某玩起了失踪,手机换号,居无定所,执行干警多次查找其下落均未果,执行陷入了僵局。法院在申请执行人的密切配合下,于一天早上七点多在洛阳市西工区的某小区附近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承办法官接到信息,火速派员前往,第一时间对“久违”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让人意外的是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张某只是口头表示愿意还钱,但是没有任何的实际行动,被执行人张某知道司法拘留15天到期就可以出去了。申请执行人拿起法律武器对被执行人张某的拒执行为提起了刑事自诉。在被执行人张某司法拘留到期的当天,高新区法院宣布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刑事立案,在其亲人的担保下,法院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在刑事打击拒执罪的重拳下,被执行人张某一直“赖”下去的侥幸心理被彻底击垮。张某在取保候审后积极主动向法官汇报还款事宜,并认认真真就如何履行生效调解确定的法律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初步和解协议,同时也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