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全省法院今年第二个开放日。今天上午,洛阳中院邀请洛龙区第三实验小学的70名师生参观法院,并以青少年法制讲座的形式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
为了让同学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六一”儿童节,洛阳中院将今年第二个开放日的主题定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日”。上午9时,洛阳中院派出的专车将70名师生接到法院,同学们在法官的引导下参观了办公大楼,在法官文化长廊观看了法官们创作的书画作品及廉洁、公正司法图片展,实地感受了洛阳中院最大的刑事审判庭——1号庭和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圆桌审判庭,在荣誉室了解了洛阳中院60年来的光辉历程。上午10时,洛阳中院专门组织的“青少年法制讲座”开讲,少年审判庭的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从校园暴力、受坏人引诱、沉迷上网等方面讲解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学们知法、守法;针对可能出现的危及青少年自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向同学们讲述了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方法。
洛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廷刚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针对学校、幼儿园,侵害少年儿童人身权利的案件,中央及各级政法机关高度重视保护儿童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全省法院专门开展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专项活动,对于侵害儿童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现在的儿童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有非常优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希望同学们珍惜现在的条件,加倍努力学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法律知识,从小知法、守法,长大了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活动结束后,该校一名带队老师激动的说,“作为一名班主任,平时对于学生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仅仅是通过说服教育来处理,收效不明显。今天法官们通过真实的案件对学生进行教育,他们的思想深处一定受到了很深的触动,让他们自己受到了教育,也便于我们今后的工作。今后希望这样的活动多开展,能使更多的学生接受一次精神的洗礼。谢谢法院!谢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