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反而采取软磨硬抗的办法对抗法院执行,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汝阳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做劝导工作并讲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王某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某有还款能力,但他认为法院无法查明其存款和其他财产,便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根据被执行人的心理,经过几番法理情的劝说,并告知王某如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处处受阻。
4月7日上午,王某怀揣大把现金来到执行局张法官办公室,面对面与李某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35000元现金了结案件。数着一叠厚厚的钞票,李某笑的合不拢嘴。这是汝阳县法院依靠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威慑力,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还钱成功执结案件的缩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