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把生效判决当回事,我这就把所欠的汽车配件款给了。”3月22日上午,在偃师市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李某懊悔的说。
据悉,被执行人李某因急需汽车配件,以赊账方式向谢某分四次购买了汽车配件,共计价值10500元,后谢某多次向李某讨要未果,遂一纸诉状向偃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再三做思想工作,李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脱,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3月22日上午,执行法官带着二名法警,再一次来到李某家,对其讲明利害关系后,李某仍拒不履行,态度强硬,执行人员随将被执行人李某带上警车欲带回法院,直到此时李某才如梦初醒,一下子慌了神,表示愿意马上付钱交款,遂积极主动配合法院联系家人,一个小时后把钱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上。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偃师市法院在实行分段执行以来,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案件加大执行力度,通过交叉执行、实施司法拘留、开展视频直播、充分利用公诉和自诉两种手段打击拒执罪等方式,以攻坚克难不言苦,勇立潮头扬风帆的积极态度,坚决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