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解难案 一心为民居民点赞

  发布时间:2017-04-20 09:51:08


    2017年4月1日,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2014年1月25日,白某与原告李某签订还款合同,约定于2014年3月30日偿还原告李某欠款本金及利息63000元。到约定还款时间后,白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白某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63000元,及逾期利息350.90元。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白某于2014年9月4日之前偿还原告李某本金及利息共计63000元。

    本来说好的事,谁知到了还款期限,白某避而不见,就是不还钱。李某经过多次讨要没有结果,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经过仔细阅卷,了解案件症结,即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告知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并传被执行人到法院了解情况。经过执行法院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仍是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执行法官启动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依法拘留,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查控。

迫于对法律威慑力,被执行人主动要求还款,并于3月31日自动履行还款50000元,剩余执行款项于2017年5月10日之前还给申请人10000元整,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及执行费。剩余款项申请人自愿放弃。

    这场历时3年的债务,通过涧西法院执行员的努力,为此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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