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嵩县法院召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各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院长左春生签订了《二O一七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廉政司法承诺签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安排部署。
左春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从严治党,尊崇党纪党规。要以党组为中心,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恪守政治规矩,严格党内监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要坚持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要通过 “三优两争”促工作提升,用党风政风带动院风的提升,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作风建设。要学会反省自问,经常进行自我查摆,时刻做到自我警醒,同时紧密结合 “转作风、提质效、树形象,提升司法满意度”专项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查纠问题、整改问题,达到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四是坚持底线思维,砥砺职业操守。要恪守党风党纪,讲廉洁、讲奉献,讲原则,养成良好的操守,恪守廉洁底线,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时刻保持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