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利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2015年1月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急需用钱向张某某借款8万元,由被执行人王某某提供担保,并承诺一年还清,借款到期后陈某某与王某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多次向陈某某、王某某催收借款,陈某某、王某某都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还款,张某某遂向吉利区法院提起起诉,吉利区法院判决陈某某偿还张某某借款80000元及利息,王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某、王某某未自动履行,2016年7月28日,张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吉利区法院立案执行后,经法院多方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将被执行人陈某某及王某某的银行账户冻结。2017年4月初,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平台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一个账户进账100000元,就立即告知了该案件的承办人,承办人立即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和王某某联系,将100000元扣划走用于偿还张某某借款。
至此,该案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