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线作业分工协作 监督化执行预防腐败

  发布时间:2017-04-26 09:42:13


    2017年,面对案多人少、执行不规范、效率低下、力度不够、当事人不满意等一系列问题,洛宁法院大胆进行执行机制改革,结合全院人员、案件情况,积极借鉴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着力推动工作改革创新,实行分段执行新模式,标志着洛宁法院以节点管控为特征的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开始全面发挥作用。

    打破传统“一条龙”  

    该模式把执行局分为“五组一中心”,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将执行局分为查控组、财产调查处置组、强制组、结案监督组、执行指挥中心、宣传后勤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设定各组办案时限,集中办理同类事项,实行流水作业。

    据了解,早在2016年,洛宁法院院就逐步探索建立新的执行机制,将部分传统执行实施职能剥离,设专人集中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执行款设专户统一由内勤收取支付。

    “流水线”式的“分段集约执行”在于这种方式首尾相连,前一个环节不及时、不到位,下一个环节就无法做到及时、到位,从而“倒逼”前一个环节的人员打紧时间、抓紧工作。如果仍旧是“一人包案到底”,眉毛胡子一把抓,顾头不顾尾,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想起来就抓紧些,丢到脑后就束之高阁,没有紧迫感,也就很容易引发工作拖沓现象,极可能形成执行积案。

    “推行的分段集约执行就是打破传统办案‘一条龙’。把分散的执行要素优化组合、激化内生动力,让办案速度飞起来。”执行局长石红民自信的说道。

    办案规则标准化    

    传统的执行模式由于执行人员认知水平、对法律的理解的不同,加上案件情况复杂等因素,采取执行措施不统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执行改革中要求每个执行组制定出详细的办案规则,类型化案件设定统一的执行标准,为案件执行提供了“标准化处方”,执行员无须再花费时间就这些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极大地缩短了结案时间,还让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

    “有了共同遵守的办案准则,办案时间也比先前充足了,案件的质量也明显好转。”有着二十年办案经验的郭法官说道。

    集约执行效率高

    据了解,洛宁法院对同类案件集中办理,有效整合执行资源,查控组负责查询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状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先期常规性调查及控制,并制作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法律文书交由财产调查处置组实施。财产调查处置组负责送达法律文书、制作笔录、查人找物、清房等工作,强制组负责拘留、罚款等工作。结案监督组和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数据汇总、网上案件报结,统一装订执行卷宗、统一收取支付执行款等工作。宣传后勤组负责执行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

    “真的感谢法院为我讨回5万余元的医药费,从我立案开始到拿到钱,仅仅用了8天时间,真没想到这么快。”近日,申请执行人刘老汉见到执行法官激动的说不出讲话来。

    执行公开防腐败

    近日,洛宁法院召开了执行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让他们为攻克执行难建言献策,各代表、委员交口称赞分段集约执行,一致认为这种方式各个环节上的执行员可以相互监督,前一个环节是下一个环节的基础和前提,前一个环节有了疏漏,下一个环节就无法进行下去,上下环节之间自然而然会形成内部监督。这种方式促使每个环节上的执行员都尽职尽责,还能够有效地防治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司法腐败。其次,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公开,执行案件每个环节上都是公开、透明的,案件当事人随时能了解到案件进展,并对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行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实施分段执行的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基本解决执行难有了明显成效。截止2017年4月份,洛宁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90件,已执结96件,司拘留90余人次,追究拒执罪39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人次,在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3篇,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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