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创新镇村联络员 助力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5-04 10:07:50


    “就这3000元,你做为一家之主,就替你媳妇儿掏了吧,她不明事理,咱不能跟她一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何况你们两家还有亲戚,不能因为这一点小事伤了亲情,伤了和气”。这是朝阳镇司法所所长樊照辉正在调解的一起执行案件,他正在做被执行人姚某丈夫的思想工作。

    2013年,张某来到姚某承包的工地打工,后因身体不适回家,向姚某索要工钱时,姚某拒绝支付。张某将姚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姚某支付张某工资款3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姚某长期在外躲避执行,一直无法找到其本人,家中也长期无人,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直到今年3月份,孟津县“百日执行会战”活动的开展,让该案有了突破口。为了破解被执行人难寻顽疾,该活动创新建立镇村联络员制度,各镇确定一名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所长为执行联络员,各村将当地知法懂法、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人员发展成执行联络员,利用他们的威望、熟悉被执行人情况,借助友情、亲情、乡情优势,协助法院执行局送达履行义务通知,通报被执行人的家庭其财产等基本情况,提供执行线索,协助解决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力促案件得以执行或和解。据悉,全县共发展执行联络员240余名,一个月时间共调解、协助执行案件140余起,逐渐形成一张全方位协助执行的社会网络,助力解决执行难。

    樊所长做为一名执行联络员,凭借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很快打听到姚某丈夫的下落,就三番五次跟村支书到其家中劝说。最终,姚某的丈夫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感慨的说:“我知道这样一直拖着也不是事,俺媳妇儿不让我管她的事,可俺俩还是一家子,咋能不管,这样一直拖着还闹到法院,要是再背上个‘老赖’的坏名声,真是没脸见人啊!现在我就去凑3000块钱给老张!”至此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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