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刘龙杰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第六届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

  发布时间:2017-05-26 19:41:22



    4月13日,洛阳市委市直工委下发《关于表彰市直机关第六届道德模范的决定》,洛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刘龙杰同志荣获市直机关第六届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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