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6-05 11:03:26



    为了切实提升公民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公民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依照洛阳中院通知要求,在今年“6.5”环境日到来之际,老城区法院开展了环境日宣传活动。

    6月3日上午,老城法院一行干警来到了洛邑古城景区,利用景区外人流量较大的优势,设置了咨询台和宣传展板,路人纷纷驻足观看,并向法官咨询一些关于环保方面的问题,法官们都一一解答。该院法官还向过往市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一边倡议道:“爱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请自觉用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减少污染、共同监督,为洛阳环保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活动当天,该院干警积极宣传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向群众发放各类环保宣传册等资料100余份,同时倡导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得到群众的积极回应,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王博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