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人民陪执员” 助力执行攻坚
作者:洛宁县人民法院 黄永刚 魏朝彬 发布时间:2017-07-07 09:29:09
洛宁县法院优化资源,从现有的人民陪审员中聘请“人民陪执员”,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延伸至执行领域,参与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陪执员”在执行中,注重从道德标准、人情世故等情理视角进行分析判断,能够与法官职业化思维优势互补,并且“人民陪执员”在辖区内有较好的人际关系网络、良好的群众基础,执行时能发挥其“群众”优势,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2017年以来,洛宁县法院“人民陪执员”参与执行案件50件,实际执结35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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