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巡回法庭到监狱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10-06-11 09:02:00



    6月1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洛阳市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这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为保证案件审理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洛阳中院对于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邀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审理过程中,由监狱介绍罪犯的日常表现及改造情况,同监舍罪犯进行证明,驻狱检察官全程监督,人民陪审员对罪犯进行帮教、感化,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对罪犯的减刑假释作出裁决。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负责人李斌表示,此举是落实最高法院及省高院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进行减刑假释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其他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的重要途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