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发布时间:2017-07-28 10:20:22


    6月28日,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杭州会议上,洛阳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2016年9月12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洛阳中院严格推行上级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意见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确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目标,创立对审判辅助事务和服务人员“双集中”管理,对群众和法官“双服务”诉讼服务新模式,从而达到群众与法官的“双满意”;构建纠纷甄别分流,简案分流和类案分流的“三分流”工作机制,在诉内程序上下功夫;搭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暨诉调对接中心“两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新平台,在诉外程序上做文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增长速度比2015年下降18.8个百分点,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而全市法院审结案件数同比增长27.3%,审判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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