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汝阳县法院对2名拿着移民搬迁款在外挥霍的“老赖”采取司法拘留,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十年的积案。
据悉,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军、李某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汝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军、李某法赔偿王某27000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于2006年2月27日向汝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局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仅查询到其名下有一辆机动三轮车。法院对该三轮车予以扣押。执行干警多次拘传被执行人,但二被执行人一直推脱不还款,案件陷入僵局。
2017年3月5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家因移民搬迁,获得数十万元赔偿款。执行干警迅速组织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交易情况,果然查到有大额流水情况,且均是酒店、饭店类消费。法院遂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2017年8月15日,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将欠款及违约金共计8万元交到申请人手中,此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