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洛阳中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一行4人来到省第四监狱,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这本是和睦的一家,丈夫怀疑妻子与人有染,持刀将可疑男子杀死,被判死缓入狱。妻子提出离婚,丈夫因心理极不平衡,要求:如果离婚,女方必须赔偿98万元。
面对这个案情不复杂,但男方心理极度失衡的离婚案件,庭前,合议庭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调查,多次查阅卷宗材料,并与男方家属沟通。案发生时他们的女儿才5岁,如今7年过去了,孩子成长什么样,生活、学习状况如何,男方一概不知。从情感角度多次与妻子沟通,告知孩子是双方的,对于孩子来说,多一个亲人多一份爱,不让男方家属见孩子的做法对孩子健康成长十分不利。最终,妻子也认识到这一错误做法,主动与孩子姑姑联系,并让孩子与奶奶通电话。
调解中,法官们认真倾听男方倾诉,让其打开多年的心结,当男方说到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儿时,法官们为其讲述女方这几年独自带孩子的艰辛和不易,把女儿培养的懂事又出色。并从情理方面告知男方,如果坚持索要高额赔偿,一是不现实,二是严重影响孩子的生活质量,三是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自由。听到这些,男方不停地点头,对法官说:“谢谢你们,你们真是说到我心里了,这是我7年来最想听到的话,也是最舒服的一天。”
面对男方缓和的情绪,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把孩子以后的生活、成长、抚养、探视等问题一一解决,短短的2小时,男方7年的心结终于打开,同意放弃巨额赔偿和平分手,在调解协议签字,并表示将在狱中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去与亲人相聚,与女儿相伴。
庭审结束后,管教民警向法官们伸手了大拇指,称赞道:“你们的调解工作非常完美,有利于他在狱中的改造,也为我们的管教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思想条件。”